剧院动态

青岛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2024-07-25 18:31:36 admin

青岛市歌舞剧院

有限公司

招聘简章

广纳贤才  共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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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简介


青岛市歌舞剧院成立于1960年,是集策划、编创、演出于一体的专业文艺院团。剧院阵容齐备、具备较强综合实力、是山东省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业艺术院团。

剧院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导向,创作了大量优秀作品,近年来演出足迹遍布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曾完成奥帆赛开幕式、上合峰会文艺演出、海军节文艺演出等省、市乃至国家级重大节庆活动的演出任务。多次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大型晚会录制。多次出访俄、美、英、德、法等20余个国家进行文化交流演出活动。

剧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出精品、育人才、创品牌”为目标,先后创排了舞剧《红高粱》《法显》《东厢记》《星河》、民族歌剧《马向阳下乡记》《国·家》、原创大型吕剧《百川东到海》等精品剧目,多次荣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山东省“文艺精品工程”奖以及“泰山文艺奖”等荣誉;多次入选国家艺术基金、“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文旅部“时代交响”创作扶持作品、中国歌剧节、全国舞蹈展演等国家级项目。舞剧《红高粱》、歌剧《马向阳下乡记》双双荣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人岗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



(一)交响乐演奏员5名


1.小提琴演奏员2名: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并较好的完成大型交响音乐会及交响乐团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


2.中提琴演奏员1名: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并较好的完成大型交响音乐会及交响乐团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


3.低音提琴演奏员1名: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并较好的完成大型交响音乐会及交响乐团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


4.圆号演奏员1名: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并较好的完成大型交响音乐会及交响乐团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



(二)民乐演奏员2名


1.二胡演奏员1名: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并较好的完成大型民族音乐会及民乐团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


2.打击乐演奏员1名: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并较好的完成大型民族音乐会及民乐团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



(三)舞剧团钢琴伴奏1名


1.钢琴伴奏1名: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并较好的完成舞蹈演员日常基本功训练伴奏等工作。






三、其他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18-4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及表演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2日17:00前,以青岛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将《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学信网验证报告、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荣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统一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青岛市歌舞剧院青岛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2.本人详细简历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主要工作业绩(如著作、论文、获奖成果等清单)一份。





面试


应聘人员自我介绍(不能出现姓名如有出现视为作弊,取消资格),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问题(2分钟以内)。



专业考试




1.自选曲目时间(5分钟内)、指定曲目片段。


2.各专业应聘人员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3.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低于80分不予录用。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出现人选缺额,在同岗位应聘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替补。



(六)公示和录用


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名单在青岛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内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青岛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71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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