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青岛市歌舞剧院
有限公司
招聘简章
广纳贤才共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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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简介
青岛市歌舞剧院成立于1960年,是集策划、编创、演出于一体的专业文艺院团。剧院阵容齐备、具备较强综合实力、是山东省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业艺术院团。
剧院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导向,创作了大量优秀作品,近年来演出足迹遍布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曾完成奥帆赛开幕式、上合峰会文艺演出、海军节文艺演出等省、市乃至国家级重大节庆活动的演出任务。多次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大型晚会录制。多次出访俄、美、英、德、法等20余个国家进行文化交流,为宣传中国,推介青岛作出积极贡献。
剧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出精品、育人才、创品牌”为目标,先后创排了舞剧《红高粱》《法显》《东厢记》《星河》、民族歌剧《马向阳下乡记》《国·家》、原创大型吕剧《百川东到海》等精品剧目,多次荣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山东省“文艺精品工程”奖以及“泰山文艺奖”等荣誉;多次入选国家艺术基金、“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文旅部“时代交响”创作扶持作品、中国歌剧节、全国舞蹈展演等国家级项目。舞剧《红高粱》、歌剧《马向阳下乡记》双双荣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人岗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
1.舞蹈演员19名
主要演员2名:男舞蹈演员1名,要求身高175cm以上,女舞蹈演员1名,要求身高165cm以上;24岁以下(1999年8月31日后出生),如专业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舞蹈相关专业(要求: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等),能较好的完成舞剧主要角色及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需要。
群舞演员17名:男舞蹈演员8名,要求身高175cm以上,女舞蹈演员9名,要求身高165cm以上;24岁以下(1999年8月31日后出生)如专业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舞蹈相关专业(要求: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等),能较好的完成舞剧表演及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需要。
2.民乐演奏员2名
扬琴演奏员1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民乐演奏专业,能较好的完成大型剧(节)目及大型晚会及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需要。
戏曲打击乐演奏员1名(大锣兼小锣或铙钹兼小锣):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民乐演奏专业,能较好的完成大型剧(节)目及大型晚会及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需要。
3.儿童剧演员1名
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戏剧表演相关专业,能较好的完成儿童剧表演及日常演出活动等工作需要。
4.宣传(视频剪辑、公众号及视频号维护)1名
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影视制作(视频剪辑)相关专业,能满足剧院各类演出宣传的图像设计、视频剪辑制作、公众号及视频号维护等工作需要。
三、其他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18-30岁;(舞蹈演员参照岗位具体年龄要求,各岗位专业能力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及表演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 8月26日9:00—2023年 9月4日17:00
(二)报名材料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将《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学信网验证报告、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荣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统一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详细简历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主要工作业绩(如著作、论文、获奖成果等清单)一份。
面试(计10分):
应聘人员自我介绍(不能出现姓名如有出现视为作弊,取消资格),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问题(2分钟以内)。
专业考试(计90分):
1.舞蹈演员:基本功、技巧展示、现场试排、自选剧(节)目表演。
2.演奏员:自选曲目、指定曲目片段。
3.儿童剧演员:基本功、自选才艺、小品、声乐展示、形体展示。
4.宣传:展示与宣传相关的平面作品、视频作品并对作品进行解说,现场根据指定素材进行平面设计及视频制作。
5.各专业应聘人员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6.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低于80分不予录用。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
因个人放弃体检、政审或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出现人选缺额,在同岗位应聘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替补。
(六)公示和录用
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相关待遇
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青岛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
0532-82711776